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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大森林碳汇 助力山区县生态富民,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
发布者: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发布时间:2021-07-30 点击次数:936

作为“三个地”省级高端智库,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善谋善为,善作善成,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,积极开展决策咨询,持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问题研究,以奔跑追梦姿态履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智囊职责,以高昂精神状态奋力建设“全国一流、全球视野”省级高端智库,全力以赴为我省忠实践行“八八战略”、奋力打造“重要窗口”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献智出力。我们将陆续分享系列研究成果,敬请关注。


近日,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《决策咨询》2021年第27期刊发的“做大森林碳汇 助力山区县生态富民”一文作出批示肯定。作者为钟晓军。


碳达峰碳中和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庄严宣誓,森林碳汇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有效途径。我省山区26县森林资源丰富,林木蓄积量约占全省60%,通过做大做强碳汇经济,充分发挥林业效益,可以有效推动山区县生态富民,切实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。文章在分析森林碳汇新机遇和我省条件的基础上,从山区县森林碳汇发展的政策制度支撑、绿色金融与技术支撑、碳汇交易市场培育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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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从“双碳”目标下新发展阶段的时代要求、我省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带来的森林碳汇基础、国内兄弟省份实践经验等方面,分析了我省森林碳汇发展迎来的新机遇。文章认为,我省山区具有发展森林碳汇基础条件:一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,为山区县发展森林碳汇提供新契机;二是森林生态资源正在成为山区县“地上摇钱树,林下聚宝盆”;三是保护森林生态已经成为山区县政府的责任担当。


对此,文章提出了推进全省山区县森林碳汇发展的三点建议:

一是推动森林碳汇进试点进考核。

推进森林碳汇示范试点县建设,探索建立“购汇减碳”的碳排放总量调控制度和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制度。

二是建立森林碳汇统一交易平台。

积极培育森林碳汇交易市场,加强对碳汇林建设指导,探索山区县产业“飞地”碳排放指标可利用部分碳汇当量扣减。

三是创新“碳汇金融”产品支撑森林碳汇健康发展。

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,积极开发森林碳汇保险产品,对年度碳排放超标企业,强制执行碳汇补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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